[南方公司]宝钢南方公司网上现货交易规则
Wed Nov 30 15:44:33 CST 2016

  

宝钢南方公司网上现货交易规则

(20161130日)

 

1、网上现货交易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钢铁产品现货资源的网上交易业务。南方公司在宝钢现货在线交易中心中公开投放可供选购的资源,客户必须在网上注册后方可进行资源选购、生成订单并完成相关付款及提货操作。

2、释义

    2.1 购物车:用于存放客户拟订购资源,可以存放单个或多个资源,不同品种的资源将形成不同的购物车。

    2.2 订单:对购物车中资源进行数量、捆包、单价确认后形成的要约单。

    2.3 议价:资源在订单状态时,客户与南方公司在网上对资源单价协商的方式(即讨价还价)。

    2.4 挂牌价:资源在网上销售的含税价。

    2.5 意向合同:订单经客户与南方公司议价成功后,生成意向合同。

    2.6 合同生效:客户订购的合同需在意向合同生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含生成合同当天)支付货款,并将货款配进合同,使合同生效。其中,通过订单使用东方付通支付的,货款到帐后,合同自动生效;通过银行转帐支付货款的,需人工进行自助配款后,合同生效。

    2.7 自助配款:通过银行转帐支付货款的,客户将资金货款转入客户在南方公司的账户内,在网上针对相应的目标合同,自助完成对合约货款的配款操作;通过东方付通支付的合同不需要自助配款

    2.8 自助提货单:合同生效后,客户可在网上自助打印提货单,凭加盖公司章的提货单和提货人身份证至货物所在仓储地点提货。

    2.9 质保书:合同生效后,客户可在网上查询、打印和下载产品质保书对于异议转卖资源,或已明确不受理质量异议的资源,不提供质保书

3、交易须知

3.1 开户:客户如欲参与网上现货交易,需先在网上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同时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1.1快速开户:客户也可进行简单注册即可购买资源、生成订单、进行付款,客户资料需在提货前补齐。

3.2 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00至11:30及下午13:00至20:00时段为挂牌交易时间。合同生成后,客户可以随时登录系统完成合同配款、提货单查询及打印等操作。

    3.3 系统生成意向合同后,客户即可打印该意向合同;此时合同由于未配款,尚处于未生效状态。

    3.4 交货尾差:韶钢产品交货数量尾差通常为挂牌资源量的正负5%、GJSS现品在出货实绩由于GJSS内部管理原因,与挂网清单可能存在重量不符、钢卷无法一一对应等情况,具体发货实绩以GJSS安排为准。

3.5 支付货款:客户需在意向合同生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含生成合同当天)支付货款,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通过订单使用东方付通支付,货款到帐合同自动生效;二、通过银行转帐支付货款的,需人工合同进行自助配款或通知南方公司财务部(020-32219672)进行配款。配款成功后,合同生效,客户可在网上打印已生效合同。若未在要求期限内配款,系统将自动撤销该意向合同,同时客户将承担违约责任。交易系统自动按南方公司规定的合同样本和合同条款为交易双方生成合法有效的电子文本合同。该合同在系统中留存,交易双方无需签订书面合同。

    3.6 合同生效后,客户可在网上自助打印提货单,并可查询、打印和下载产品质保书。

    3.7 客户需对其网上现货交易系统的管理员和业务员帐号进行管理,并进行相应的交易功能授权。

    3.8 客户管理员和业务员需确记并保管好登录系统的帐号和密码,如发现密码遗忘或泄漏,请及时与南方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联系,注销原有密码;因客户泄漏密码而造成的后果由客户单位自负。

    3.9 客户需认真阅读网上现货交易规则相关操作,就意味着客户对于南方公司网上现货交易的规定有完整和准确的认识。南方公司不承担由于客户误解造成的责任。

    3.10 南方公司保留由于网上交易系统故障引起的投放资源信息错误而需更改或撤销订单的权利,希望客户对此表示谅解并双方协商解决。

4、付款须知

    4.1 网上现货交易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4.2 客户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本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不包括: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外资等银行出具的,详见南方公司网站www.oksteel.com相关通知)等方式支付。

    4.3 本公司现货交易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4.4 对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本票支付的,合同生效以银行实际收到款项的日期为准。

    4.5 为确保客户款项的及时到帐,便于在意向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合同配款,建议采用同行汇款。南方公司银行帐号:

4.6 原则上付款人应与订货人一致,如确需代付货款请在付款前与我司财务人员联系(020-32219672)。

5、物流须知

    5.1 提货方式

    5.1.1 针对现货网上交易,客户可选择客户自提和由南方公司代运这两种提货方式;如客户要求由南方公司代运,系统提供代运服务相关的运输方式、起运站、终到站等信息供客户选择。

    5.1.2 对于代运,目前暂时支持水路运输的代运,且系统中提供的代运价格为船底交货价;如客户需要其它的代运服务,请客户在生成意向合同后及时与南方公司物流部(020-32219613)联系。

    5.2 提货注意事项

5.2.1 合同生效后,客户可通过网上打印出提单(打印前需先输入打印密码),加盖客户原件公章或提货章即可到仓库办理提货手续;如客户无法自助打印提货单的,可由南方公司打印后传真至客户指定传真机,客户在提单传真件上加盖原件公章或提货章后到仓库办理提货手续。
    5.2.2 如客户因某种原因需委托其它单位代办提货手续,可在提货单上写明受委托单位名称、车号、司机姓名等要素,加盖公章后一份传至仓库,一份传至受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在提货单传真件上加盖原件公章后到仓库办理提货手续。
    5.2.3 如客户长期委托固定的运输单位或个人(司机)代办提货手续,可写一份长期委托书加盖原件公章后送南方公司及仓库留档,每次提货时再传真一份委托书至仓库以确认该次提货车号、司机及所提货物,仓库则可按照委托书直接发货。
    5.2.4 客户应在规定的提货期内将货提完,如客户暂不提货需将货物放在仓库保存的,必须在提单有效期内与仓库办理货权转移手续,逾期提货或未提完货的,南方公司有权进行转库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户承担。

5.2.5 货物出库费由客户承担,并直接与货物所在仓库进行结算。
    5.2.6 南方公司的协议仓储单位实行全年全天候24小时发货(设备检修、停电及特殊情况例外)。客户在提货前请电话与仓库联系,提货时请与仓库共同确认产品质量。   
    5.2.7 为保证货物安全,南方公司建议客户委托南方公司指定的协议运输单位或其它信得过并且信誉好的运输单位提货。

6、发票结算须知

    6.1 订货单位与发票结算单位应保持一致。

    6.2 发票开具后直接邮寄到客户登记的发票邮寄地址,或由客户自行领取,客户须在开票日期90天内进行税务认证处理,未及时进行认证导致无法抵扣的,南方公司不承担责任。

7、退款须知

    7.1 由于结算尾差、合同撤消、合同变更等原因需要退款,客户需出具‘退款证明’(格式详见网站),加盖公司章、财务专用章后将原件寄往我司(不接受其他各种形式的退款申请)

    7.2 客户有未承兑票据需待票据承兑后方可退款。

    7.3 客户有其他合同欠款需结清欠款后方可退款。

    7.4 退款单位与订货单位保持一致。

8违约须知

    8.1 客户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配款的,系统自动撤销对应意向合同,限制其帐号使用。

    8.2 合同金额在50万以内(含50万)的,年度内初次违约暂时封锁其交易账号15个工作日,第二次违约封锁其交易账号30个工作日,第三次违约封锁其交易账号1年;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第一次违约即封锁其交易账号1年。

    8.3 账号封锁期间,若需解除封锁进行交易,由客户向我司出具情况说明。

 

9、其他

9.1 以上条款由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做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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